新余花钱雇人报复小三Tel: 187-5837-6061- QQ:173906704】【不成功不收费】公司竭诚为您提供:私人侦探,私家侦探服务,婚外情调查,手机清单查询,微信信息查业从事婚外情调查取证,婚姻调查,外遇调查取证,商业调查,定位找人等私人侦探调查业务
龙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龙讲话
红网龙山站4月6日讯(分站记者 彭杰)4月6日,龙山县2016年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在县会议中心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许艾,县政协副主席张青山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回顾了2015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并对2016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政府办通报了2015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并表彰了10个先进单位及10名先进个人。
2015年,龙山县政府系统收到建议、提案共312件,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27件,州政协提案23件,县人大代表建议(议案)116件,县政协提案146件。这些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落实率和代表委员满意较往年均有较大提高,一批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2016年正式确定的有县人大会议议案1件,代表建议94件、县政协提案117件;收到州人大建议有15件、州政协提案13件。
会上,蔡龙要求,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分析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深入调研、主动作为,按时保质地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依法接受监督,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州建议、提案办理见面率达100%,代表委员理解并满意;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件规范化率达到100%,《征求意见稿》回收率达到100%。
同时,蔡龙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提高思想意识,坚持利为民谋的原则,充分听取群众呼声,明白群众意愿,明确办理任务和工作目标,规范办理程序,把准工作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举措,务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见实效。
2016年州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3个承办单位分管负责人,2015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协提议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标题:医疗责任未认定前禁赔钱息事
京华时报讯昨天,记者从国家卫计委了解到,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医疗纠纷责任在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扰序未得制止前警方禁调解案件
《通知》要求,要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各地公安机关要对各类伤医、闹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果断处置,当场查证,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不法分子,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
产科等重点科室要加强风险控制
《通知》指出,在切实提高涉医事件现场处置能力方面,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涉医事件的早介入、早处理。完善警医联动机制,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报警时应当讲清当事方人数、具体行为、有无人员受伤等情况。警力相对薄弱的基层公安机关应当边出警边向上级请求警力支援。
负责现场处置的公安机关负责同志要将处置情况和可能采取的处理意见通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对医务人员的宣传解释和情绪安抚工作。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要强化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风险控制。
急诊科应配保安进行24小时巡逻
《通知》还明确了关于“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的问题。其中,加强重点区域工作巡查,重点加强急诊、夜间值班科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急诊科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在急诊区域进行24小时安全巡查。加强酒后就诊、有滋事或暴力倾向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及信息沟通工作,医疗机构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逐级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其中,涉及死亡、重伤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医疗机构应立即报告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当地综治组织,12小时内上报至国家卫计委。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大涉医违法案件进行督办,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
□案例
近年来扰序伤医案频发
近年来,因为医疗纠纷引发的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以及伤医案频发。
2014年03月21日上午,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普外科主任医师蔡某在二楼门诊坐诊时,被犯罪嫌疑人张某手持柴刀袭击头部,致其头部和手部多处受伤。行凶者在追砍蔡某的时候,还袭击了一楼预检台的两名护士。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因为下肢水肿在该院住了两次院,因做活检提示有肿瘤转移可能,住院期间曾有跳楼轻生念头。
2015年7月15日上午,廖某因头痛到惠州市龙门县人民医院四楼住院部神经内科医生办公室,找女医生欧某看病,欧某以优先处置住院病人为由,建议廖某到门诊就医。廖某认为欧某故意推搪,遂从随身携带的黑色挎包内拿出一把不锈钢菜刀架在欧某的脖子上,欧某欲跑离现场时,廖某持不锈钢菜刀追砍欧某。惠州龙门县法院一审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二年。
□相关
多部门屡发文件要求维护好医疗秩序
近年来,包括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在内的相关部门,曾多次下发关于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文件或通知。
2013年10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保安员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医院发现危害的情况和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及时会同医院有关部门梳理排查可能影响医院安全的案事件苗头,对发生的各类案事件,要迅速出警,依法予以查处。
2013年12月20日,国家卫计委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对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等扰乱医疗秩序等行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和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六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罚定罪依据。
2015年9月8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意见提到,各相关部门将涉医矛盾纠纷排查纳入矛盾大排查工作之中,深入医疗机构及周边社区、村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摸排,及时发现问题,指定专人开展化解工作。
本版稿件京华时报记者马金凤
【导读】跨境电商即将征税,海外代购企业实力有待检验。《央广财经评论》本时段关注:行业洗牌在即,跨境电商要找到自己的独特竞争力。
央广网北京4月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跨境电商近年来发展火热,便宜实惠的海外代购成为不少人购物的重要选择。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从本周五也就是4月8好开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将正式落地,行邮税也将同步进行调整。跨境电商行业迅速发展与近几年税收优惠政策分不开。2014年海关总署发布文件,从政策上认可了业内通行的“保税模式”。这项政策为跨境电商快速生长提供了基础,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比如税负不公、税收流失便是让监管层头疼的问题。调整税率,加强管理,是必然的趋势。
而不少人也在担心,海淘,还能像原来那么便宜吗?跨境电商税收调整之后,取消了此前50元以下的免征额度,并对个人年度交易限值进行了规定,个人限额月度/单次2000元,年度为2万元;并对之前分别为10%、20%、30%、50%的四档行邮税率,调整为分别为 15%、30%、60%的三档行邮税率。有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以化妆品为例,税收调整之后,价格上涨可能在3成以上。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即便在税收调整之后,海淘和传统进口贸易方式相比,依然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
一定程度上,税收调整,可以成为海外代购行业优胜劣汰的催化剂,通过行业洗牌,长期来看,能够让整个行业的发展态势更加健康,而更加激烈的竞争,也必将催生出更加先进的跨境电商业态。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就此解读评论。
经济之声:从这周五开始,跨境电商的税收调整将正式落地,税收的调整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海外代购商品的价格,但跨境电商依然有价格优势。对于这次税收调整对跨境电商的影响您怎么看?
赵萍:我认为这次税收政策的调整可以归纳成两句话,第一是改变了征收形式,但是政策方向没有变。实际上以前征收行邮税的征管方式并不是说通过跨境电商购买进口商品就不需要交税,只不过关税的额度在50元左右,达到这样的一个标准之后是免税的,超过这个标准还是要交税,而且交税的比例还是挺高。因为在这次税改以前,行邮税的征收分成四档,10%,20%,30%和50%,只有10%这一档的商品,如果购买比如是500块钱,按照10%征收只有50块钱,是可以免税的,超过这个限额要缴税,而且税赋额度从20%到50%不等。所以以往通过跨境电商购买进口商品并不是免税的。这次只不过是把原来行邮税这种简化的征收方式还原成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这几种形式分别征收。而且规定了如果单笔购物低于2千元,全年累计低于2万元关税免税,即它的关税为零,增值税、消费税还是有70%的优惠,而且有很多商品在国内不收消费税。因此这次的税收政策看起来是调整,实际政策的支持方向并没有变,还是想鼓励跨境电商发展。
第二是想鼓励阳光海淘,这次除了对进口的商品在税收征收方式上出现了变化,对行邮税也做出了调整。如上述说到的,由原来的4档转变成3档,而且分别是15%,30%和60%,这60%属于高端商品,烟酒、化妆品等,15%是适用最惠国待遇的税率,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商品是至少要征收30%的行邮税。因此这是鼓励人们通过B2C电商平台阳光海淘,通过交关税的方式来购买国外商品,而不鼓励通过个人代购,以行邮税的方式来购买进口商品。
经济之声;从直观感受来讲,很多人对于跨境电商的第一感觉就是便宜。现在,跨境电商的价格可能出现上涨,这也给一些业内人士带来一种压力,下一步该怎么办?
赵萍:我认为价格上涨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至少对于大部分商品,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如果你一年购物累计低于2万元,其实你跨境购买的这些商品的税务负担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增加,只有那些单笔购买的高端商品超过2千元,而且全年购物超过2万元的人不得不去缴纳相对较多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经济之声:跨境电商和传统的进口商品贸易来讲相比,当然除了价格优势之外,肯定还有一些其他的优势,今后跨境电商企业如何在他们自身的优势进一步做好文章?
赵萍:其实跨境电商最大的优势就是渠道扁平化,其供应链反应速度非常快,由于渠道扁平化,中间加价环节比较少,不仅仅是海关环节的税收优惠给它带来的价格优惠,主要是由于它的流通成本相对比较低,致使它最终的零售价比较有竞争力。对于跨境电商来说,渠道优势已经表现的特别明显。但是它的劣势体现在周期相对比较长,特别是售后服务可能不到位,相关的退换货以及商品的修理等方面的需求很难得到满足。实际电子商务的发展最终是要形成一个交易支付、物流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生态圈,但是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目前仅限于交易支付和物流的服务。因此未来如果提升其竞争力,主要是要提升售前、售中和售后的服务,使消费者的体验得到提升,这是它竞争力提升的王道。
经济之声:政策法规层面,您提到这个税收政策的调整其实是要鼓励一下阳光海淘。那今后法在规政策层面还有哪些内容需要完善,从而更加鼓励跨境电商的发展?
赵萍:对于阳光海淘来说,整个通关的便利化应该进一步提升,根据现在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推广的经验,就是要求三单合一,单一窗口,这样就使交易支付和物流所有的交易数据能够真正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在海关监管的过程当中就能够实实在在的防止造假,防止脱逃关税,因此在监管上要进一步规范。同时,这次政策不是特别鼓励那种非阳光海淘,比如个人代购,这三种数据不能全部提供的情况应该加强监管。但是对于现在海量的包裹进口,由人力监管可能力所不能及,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提升自动化水平,通过机器替代人工来实行监管,人机结合的监管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原标题:四川警方悬赏1-2万元缉拿“暴力抢枪案”在逃嫌犯

中新网3月31日电 据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官方微博消息,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今日发布悬赏通告,对“3·29暴力抢夺枪支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封华帅悬赏缉拿,对提供重要线索或协助抓捕的有功人员给予1至2万元人民币奖励。
警方此前发布的消息称,3月29日晚,达州市通川区发生一起暴力拒捕抢夺枪支案。29日21时许,两名民警在执行抓捕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封华帅(男,34岁,达州市通川区人)过程中,遭到犯罪嫌疑人封华帅及其同伙褚思练(男,34岁,达州市通川区人)暴力拒捕,两名民警被打伤并被抢走64式枪支一支。
30日早,褚思练在网吧内被抓获,中午,被抢枪支在达州双狮宾馆门口的垃圾桶内被警方找到,枪支子弹完好。另一嫌疑人封华帅正在搜捕中。
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今日发布悬赏通告,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封华帅公开悬赏,对提供重要线索或协助抓捕的有功人员给予1至2万元人民币奖励。





对于疫苗事件,哪怕得罪人这话我们也仍然要说!
这两天,山东“过期疫苗”事件持续发酵,甚至令贾乃亮这样的娱乐明星,都开始介入关注,呼吁政府认真对待关系到每个儿童的疫苗问题。
确实,山东“过期疫苗”问题暴露出一系列我们监管上的问题,特别是两名主犯,不仅是多次作案,而且发生在2015年的最新一次,居然还是在两人缓刑期间作的案...
然而,就当我们在反思监管上的相关政府部门责无旁贷的问题时,一些媒体,不知什么原因,不仅把此次发生的“过期疫苗”问题与“假疫苗”混为一谈,制造公众的恐慌情绪,竟然还将一篇2013年时就已经被医学和科学界专业人士批的体无完肤的报道再次拿了出来,开始煽动公众对整个疫苗接种的“抵触情绪”...
耿直哥觉得,这就太过分了。原因?下面会说。
这篇文章,就是今天刷爆了很多人朋友圈的《疫苗之殇》。在这篇2013年的报道中,某媒体的记者通过罗列了从2003年到2014年间,中国【数亿】接种了疫苗中,不幸出现【极严重不良反应】致残的10几个儿童(耿直哥注:这种几率低于“百万分之一”),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正常疫苗的不良反应必须得到重视,请赶紧告诉你身边有适龄接种儿童的父母——千万千万别疏忽大意,以免后悔终身。
于是,根据耿直哥了解,我们的很多同事的朋友圈,不仅被这篇文章刷屏,而且不论是在朋友圈,还是我们的记者或读者在街头,都看到和听到有人在说,打疫苗这么危险,干脆以后别给孩子打疫苗了...
这也是为何,在那篇文章的影响扩散开来之后,耿直哥朋友圈里医学界和科学界的人士全都愤怒了,各种各样反驳《疫苗之殇》的稿子也很快出现。其中,耿直哥想重点给大家介绍的这篇文章,同样是一篇旧文,写于《疫苗之殇》这篇文章发布的2013年。
这篇文章的名字叫:《“疫苗之殇”是胡说八道》,作者是知名专业科普作家方玄昌。以下是方玄昌文章的全文:
“曾经学习优秀的李致康现在终日呆坐或者躺着,大小便都在床上解决”“梁嘉怡已经12岁了,身体却依然只有五六岁孩子的大小,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年前高晨翔就是在这个炕上打了疫苗,这一针让他的余生都只能在炕上度过”“拍完这张照片后不到一个月,龚子崇便离开了人世”……
16幅照片,15个患者,其中两位已经离开人世。《南方都市报》的这组图片报道,将这一切归因于疫苗,断言他们都是“疫苗受害者”。
与以往看到类似报道时一样,笔者非常同情这些患儿及其家属;然而,对于记者如此草率地将病症与接种疫苗相关联,笔者再次深深失望——两年前,笔者曾以《再审“山西疫苗案”与“海城豆奶案”》为题,著文批评两个案例的始作俑者、最初给出报道的媒体及记者:小小一包豆奶或一支疫苗,却能引发数十种不同症状,此非丁春秋驾临而何?岂料两年之后,丁春秋再次重出江湖。
重新探讨这个话题,依然需要普及基本知识:不合格疫苗导致的最严重问题有两种:其一是疫苗已经失效而未被察觉,让接种者在无意识情况下暴露于相应疾病之下,这对于狂犬、破伤风之类疫苗来说,将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其二是疫苗灭活不彻底(或减毒不到位),这相当于给接种者注射了相应病原体。无论是两年前的山西疫苗案还是本次南都的报道,均有一两个相对靠谱的案例,患者疑似因疫苗灭活或减毒不彻底而致病。
两种严重后果之外,无论疫苗合格与否,都还可能产生另一种不那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引发人体过敏。
南都文章的另一个论断让我感到极为惊讶:“中国每年疫苗预防接种达10亿剂次。这是个惊人的数字,即使按照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公布的疫苗不良反应概率是百万分之一到二,那也意味着每年要有超过1000个孩子患上各种疫苗后遗症,留下终身残疾。”这句话足以证明记者缺乏最基本的科学素养及媒体职业素养:王宇所谓“概率百万分之一到二”的疫苗不良反应,包括较为严重的过敏、因灭活不彻底而导致相应疾病等情况,难道这些“不良反应”均会导致“终身残疾”?该文还说“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也许这个数字微不足道”,这又是外行话,假如中国每年疫苗接种真的将导致上千个孩子留下终身残疾,这个数字就很严重,远非“微不足道”。
在如此错误认识之下,南都记者给出“疫苗本身又是高风险的生物制品”这样的荒唐言论也就不足为奇——笔者在此强调一个常识性结论:以成熟工艺正规生产的疫苗,没有高风险,属于极低风险的生物制品。
这篇文章还对中国疫苗制造与管理行业提出了强烈质疑,采访的某“专家”说,中国的疫苗生产技术还停留在三十甚至五十年前的水平,说“我国开发的品种大多为单价疫苗、减毒活疫苗等传统疫苗品种,而国外上市的疫苗多以联苗、灭活等新型疫苗为主”。这又是纯粹的瞎掰。减毒与灭活均属于生产疫苗的传统工艺,对于中国各大生物制品公司来说当然不在话下——中国甚至早已生产出更先进的基因工程疫苗(包括乙肝、甲肝及脊髓灰质炎疫苗)。
那么,中国在疫苗生产行业是否真的存在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只是问题并非如《中国经济时报》及《南方都市报》所报道的那样。此前,大连金港安迪、江苏延申、河北福尔均被报道过所生产疫苗存在效价不足的问题。所谓“效价不足”,简单解释就是因生产商偷工减料而导致疫苗中的有效成分(抗原)不足,这将让接种者不能产生足够的免疫力(金港安迪违规添加“成分外核酸物质”,也是为了节省抗原,这同样可能导致效价不足)。在我看来,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国产疫苗“效价不足”依然是媒体及管理部门最值得保持警惕的问题。
最后还得说说政府时常提到的“偶合效应”。老百姓不那么容易理解这个词,我在此简单解释一下:某种疾病来临之前,患者刚好经历了与该种疾病原本毫无关联的某种因素(本文探讨的问题中,这一因素便是“疫苗接种”),是为“偶合”。不仅仅是病因的寻找存在偶合,疾病治疗中也时常存在偶合——病人在痊愈之前碰巧接受了某种原本不对症的治疗。偶合现象成就了许多巫医,他们会因此而幸运地被人们看成神医。对于偶合,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偶合的两者,属于“鸡叫”与“天亮”之间的关系。
那么,为什么有关疫苗的偶合格外多?这个问题很好解释:因为小孩子几乎都要接种疫苗,中国人对于疫苗又有一定的心理障碍(容易将疾病与之关联),同时媒体人也更愿意去发现它。反过来思考,人总要生各种疾病,中国这么多人接种疫苗,没有那么多偶合事件反而不可想象。如果大家一视同仁去寻找,那么偶合现象发生在“吃饭”“喝水”之类因素的案例将更多,只是人们一般视这些因素为“无风险”,不易将之与疾病相联系而已。
在此还必须给出一个大家很不愿意看到的、未来可能会出现的结果:由于南都这类不负责任报道的流传,将加深人们对于疫苗的误解和恐惧,此类“偶合”事件因而将进一步增多,从而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影响中国儿童的疫苗接种率,让他们更多暴露于实实在在的危险之下——那时将可能出现真正的“疫苗之殇”。
最后,耿直哥想说,除了方玄昌的这篇文章外,今天我还看到了很多拿出事实和科学依据,反驳《疫苗之殇》的优秀文章。 比如,一位医生的自媒体公众号drpei就在昨天和今天先后两次发文,一方面呼吁大家搞清楚这次出问题的疫苗,比如:
1、不是假疫苗,而是失效疫苗(也不排除部分没失效),所以其后果是【打了没效果】,但几乎不会有毒副作用(耿直哥注:这点今天世界卫生组织也专门发微博澄清了)。当然,打了没效果也同样有危险,因为这等于是将孩子暴露在了疾病面前,缺少了疫苗能提供的免疫能力。
2、过期的这批是二类疫苗,所以你依然可以放心地给孩子注射一类疫苗。至于二类疫苗,这次涉案的疫苗数量相对于全国来说也偏低。所以,还是要坚持给孩子打疫苗。因为打了就比不打安全!
另一方面,文章也在呼吁公众不要被《疫苗之殇》中所煽动的非理性抵制疫苗的情绪所影响。文章也说,打疫苗确实存在极低的不良反应,但像《疫苗之殇》里所故意罗列在一起,制造恐慌情绪的那种特别严重的情况,真的只是非常非常非常罕见的情况。所以,这位医生表示,自己仍然会坚持让自己的孩子打疫苗。 而另外一篇媒体人“和菜头”发表在公众号“槽边往事”里的文章,除了也再次强调了前面所说的山东案件的基本事实,让大家学会一码归一码的看事情外,更重点批评了当公众对于山东案件的认识并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下,某些媒体再次扔出那篇《疫苗之殇》将会对公众认识“疫苗”所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
然而,他却因为这篇文章,遭到了某些媒体势力圈子的围剿。一篇微信文章就抨击“和菜头”是在“装外宾”。那篇文章的逻辑是:宣称《疫苗之殇》“可能混淆概念,可能操纵舆论,但也比变质疫苗的毒害要低很多”。
这种观点,耿直哥觉得很可笑。山东疫苗事件的问题是失效,《疫苗之殇》中的案例主要是疫苗极低概率出现的副作用。一个是因为打了无效疫苗,所以没有疫苗保护的问题;另一个是打了合格疫苗,然后不幸成为那不到百万分之一的“不幸个案”。这两个事情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媒体人以后能不能搞清事实再出来反驳呢?
耿直哥还认为,此次山东暴露出的对过期疫苗的监管问题,相关部门必须负责,必须严查。
因为正如很多医学界的朋友所说,山东这事确实令他们好不容易给公众稍微讲明白的疫苗问题,又出现了认识上的“恐慌性逆转”,如果这样的事情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漏洞不得到根本性的封堵,以后医学界和科学界再怎么理性地、科学地和公众说疫苗的问题,恐怕恐慌的公众也根本听不进去了。
但事情必须得一码归一码!用本来是说明B问题的《疫苗之殇》来渲染A事件的恐怖,在耿直哥看来就是纯粹的恶毒与坏。如果真如这篇文章的发布者所愿,中国花巨资建立起来的疫苗事业戛然而止,将来数以亿计的孩子因为没有疫苗的保护,造成可怕的后果,你们这些媒体负责么?!
原标题:五日制尾号限行措施再延一年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五日制尾号限行措施将在4月10日到期,昨日,北京市政府发布消息,尾号限行措施将继续沿用一年,时间为今年4月11日至明年4月9日。其中,4月11日至7月10日,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在新旧两轮限行措施衔接期间,尾号“2、7”的车辆将连着两个工作日不能上路。4月8日周五当天限行“2和7”,周一为4月11日,实施新一轮尾号限行,也是“2、7”尾号限行。
从2008年10月开始,北京实行机动车按照尾号组合限行的措施此后一直延续,2010年到2012年曾“续约”两年,此后每年延续一次。
据此前报道,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表示,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目前考虑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已经实施多年的机动车五日制尾号限行,该政策目前还属于政府的临时措施,一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纳入立法,就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将机动车限行固化下来。
装满化妆品的三轮车在快递公司门口被盗
我报料
3月29日下午,一家化妆品公司通过我的快递公司要将货配送 到 省 内 各 市州。收件回来的三轮车停在公司门口等待装车。当晚9点50分,三轮车连带60余箱化妆品被盗。
杨先生在成都做快递有四五年了,在店门口丢件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
3月29日下午,一家化妆品公司仓储方需要通过他的快递公司将货配送到省内各市州。杨先生把收件回来的三轮车直接停在了店铺门口等待装货。当晚9点50分许,三轮车连带60余箱化妆品,在眼皮底下被人偷走了。
当地警方就货物被盗一事介入调查。
货丢了
停在店门口 车带货被偷
杨先生介绍,3月29日下午,他的快递小哥从一家化妆品公司的仓储处收来了一批化妆品。考虑到晚上10点要装上大货车,运到全省各个市州去,小哥把装满化妆品的三轮车直接停在店铺门口,并拔掉了车钥匙。后来下雨,杨先生拿篷布把车盖上。
当晚,杨先生和几个同事在店里分拣快件。10点过,估摸着货车要来装货了,杨先生和同事出门挪车,发现三轮车不见了。
他回去看监控,发现就在几分钟前,两个男子出现在监控里。
杨先生和几个同事开着车分头追,追了了大半个新都城区,最后没有找到。
4月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了位于新都区五四街的这家快递公司。从监控里,记者看到,9点50分许,两个男子出现在了监控的画面中。9点53分许,一名男子弯腰,蹲在车头处倒腾。最后扯开篷布,开着三轮车离开现场。从出现在监控里到开车离开,整个过程不过五六分钟左右。
价值15万 他后悔没投保
当晚,快递公司报警。杨先生说,收快递时,并没有咨询过客户这批货的价值大概多少钱。他在派出所做笔录时,给警方报损8000元。
没想到,第二天杨先生把货物丢失一事告知客户后,对方发过来的货款单,显示该批货款总价约15万元。
“运输的费用每公斤约1.2元钱,这一批货运费也就两百多。”杨先生说。“要是知道这么贵,我一定让他们投保的。”
如何赔?
三倍运费还是高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这两天,杨先生一直在与客户协商沟通,但是没有达成一致。
杨先生说,按照快递行业的惯例,如果没有买保险,货物丢失了,快递公司赔偿3倍的运费。也就是说,赔偿的金额大概在600元。
不过,仓储方并不认可。4月1日,华西都市报联系上了该化妆品公司仓储方负责人张女士。她说,如果找不回来,快递公司肯定要赔偿,而不是三倍运费。
双方谈判没成功。张女士表示,已跟广州总公司汇报了情况,需等待公司最终回复。
目前,警方已就货物被盗一事介入调查。华西都市报记者李秀江摄影报道
原标题:昆明出新规严禁基层贿选
《中国青年报》(2016年03月28日05版)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张文凌)“先送你一只皮鞋,等我选上后,再把另一只送给你”“给跳广场舞的大妈每人置办一身新衣服,让大家都投我一票”。目前,各地进入“两委”换届选举时期,针对五花八门、改头换面、更新换代的基层贿选,昆明市委组织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基层选举中不可触碰的“9种情形”,以加大对贿选的查处打击力度,严肃选风选纪。
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对换届贿选的处理,主要是取消候选人资格和宣布当选无效,以及党内作纪律处分等,但对拉票贿选的表现形式、构成要件、形成结果等没有具体描述。一些地方基层拉票贿选可谓花样百出。比如,选举前,有的候选人会争相“帮扶”,拿上一条烟、一桶油,再带上200元,送到困难群众家;有的人拿出10万元,表态只要自己选上就捐给村里;有的将电脑、桌椅等集体资产分给村民,还挨家挨户地送去;有的给工作人员送现金,要求对方在选票统计上“帮帮忙”。
昆明市一位组织部门负责人指出,贿选具有隐蔽性,取证很难,面对法律法规惩戒和道德舆论的压力,贿选拉票人基本不会自己承认。我国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出于乡缘、亲缘、血缘等现实因素考虑,收受贿赂的村民也基本不会指证。由于现实生活中情况比较复杂,对拉票贿选行为有的难以定性,即使定了性,有的也不易作出裁量和处理。
针对村(社区)选举认定贿选标准模糊的问题,昆明日前出台《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明确了9种贿选行为: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实物;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赠送财物;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分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的。
此外,该通知还明确界定贿选的实施主体、实施对象、时间等,以及对贿选行为的处理方式,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涉及贿选的人和事,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以保障群众的民主选举权利。”昆明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负责人说。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