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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财政部综合司公布2015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房地产投资增速大幅回落,经济增速放缓,土地市场需求不足,全国土地出让收支规模出现“双降”。专家分析称,土地收入的周期性缩水,短期内将给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带来压力。
数据 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规模双降
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33657.73亿元,同比下降21.6%。其中,招拍挂和协议出让价款29820.20亿元,下降22.4%;补缴的土地价款1455.18亿元,下降23.0%;划拨土地收入1103.57亿元,增长17.8%;出租土地等其他收入1278.78亿元,下降24.4%。当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分别为436.69亿元和423.51亿元,同比下降33.4%和35.6%。
财政部称,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主要呈现两大特征,一方面,2015年前三季度持续下降,第四季度止跌回升。具体来看,从一季度开始,中央和地方陆续出台稳定房地产发展政策,促使下半年房地产市场需求逐步释放,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由负转正,带动第四季度用地需求回暖。另一方面,个别地区逆势上扬,大多数省份降幅明显。其中,深圳市土地出让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该市经济增长强劲,房地产市场交易火爆,土地资源相对稀缺,地价持续偏高所致。
从2015年全国土地出让的支出情况来看,由于受到土地出让收入下降的影响,2015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33727.78亿元,同比下降18.5%。财政部表示,2015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中,成本性支出占支出总额的比重略有下降,征地拆迁补偿和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占比有所提升,土地出让收益注重向农业农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倾斜。
财政部指出,当前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土地违法案件未得到彻底遏制,大多数违法用地未缴纳土地出让收入,造成土地出让收入流失;土地市场化配置比例偏低,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存在粗放利用现象,导致土地价值难以完全实现;一些地方仍存在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通过空转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和违规安排支出等问题,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探因 需求不足等因素导致减收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2015年全国土地收支“双降”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的背景下,用地需求尤其是工商业用地需求减少,这在面临去产能的行业用地方面更加突出。二是住宅与写字楼的房地产开发层面库存量大,在去库存的过程中,新增用地势必会减少。
财政部指出,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受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土地市场需求呈现不足状态。全年当中的国有建设用地实际供应量为53.36万公顷,同比下降12.5%。其中,工矿仓储用地供应12.48万公顷,下降15.2%;房地产用地供应11.98万公顷,下降20.9%;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28.90万公顷,下降7.1%。
同时,地区间用地结构改变也对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产生了一定影响。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5年国家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上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分类型看,工矿仓储用地、房地产用地和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分别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3.4%、22.4%和54.2%,三类用地占比分别较上年下降0.8个、下降2.4个和提升3.2个百分点。由于基础设施用地价格较低,而房地产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价格较高,当年用地类型结构的改变对于土地出让收入减收影响较大。
此外,造成2015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的原因,还包括出让面积继续萎缩和地价增幅逐步趋缓。一方面,在房地产高库存压力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置土地更加谨慎。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土地出让面积22.14万公顷,同比下降18.6%,与上年相比下滑3.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2015年四季度末,全国105个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商业和工业地价同比增幅均有所回落。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应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打击力度,依法征收土地出让收入,避免土地出让收入流失。同时,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此外,应进一步落实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盘活土地出让收支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土地供应及收支管理的审计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土地供应及收支信息公开制度。
承压 地方财政受挫于“地租”减少
2015年财政预算报告显示,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44509.51亿元,下降4.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9452亿元。实际上,2015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仅33657.73亿元,明显少于2015年预算。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许多地方,土地出让金收入已占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个别地方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最高时可以占到总财政收入的六成。虽然很多地方正在积极转型寻找新的支柱产业,但新产业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短期内土地出让收入仍占据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比重。
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23.8%;2013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4.2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35.5%;2011年,昆明、温州、大连、沈阳等城市土地出让收入更是高于当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作为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柱性来源,土地出让金缩水令地方财政承压。西南某地级市财政系统人士此前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很多地方土地收储需要先向银行贷款,之后靠未来土地价格的上升归还贷款。“今年我们土地出让金大约1亿元,贷款要还6亿元。地价上不去,土地拍不出,出让金没了,还款的来源就断了,地方政府财政可能会出现危机。”他表示,“还好国家允许用置换债券来归还债务,可以把危机往后拖延。”
白景明表示,土地出让收入下降确实对基层财政有一定影响,不过基层财政收入最主要还是取决于地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城镇化的进程。“土地是所有经济社会活动的基本要素,都要附着在土地上,不过经济发展最主要依赖于供给和需求以及二者的匹配。比如经济增速和产业结构调整决定了工商业用地需求,人口和城镇化决定了住宅用地需求。”他说。
展望今年,白景明认为,土地出让收入会有所回暖。经济增速从今年前两个月来看有所回升,土地出让收入也会有所增加。而结构性短缺与过剩并存的问题,随着养老、城镇化等的发展,会消化一部分库存,也会有新建用地需求。
原标题:湖北退休县官回乡扶贫十九年 助农户增收5.1亿元(图)
中新网宜昌3月22日电 (金贵满 严晓冬 伍轩)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退休干部罗官章的生活依然忙碌,他没在城里享受清福,而是和老伴回到海拔1700多米的老家牛庄,扎根在那块被誉为“宜昌西藏”的深山老林里19年,带领着1500多个农户发展支柱产业,累计增收5.1亿元。
罗官章今年79岁,拥有60年党龄,曾在海拔1700多米的牛庄乡当了13年“一把手”。当年,他带领群众开山劈路,“划旱船修电站”,创造了闻名全省的“牛庄精神”,获得湖北省劳模称号。1997年,他从五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位置上退休。
“在任上的那些年,我们解决了乡亲们的粮袋子,始终没有解决乡亲们的钱袋子。老百姓吃饱了,荷包是瘪的。”多年来,罗官章始终对乡亲们有种“亏欠”感。
“不让乡亲们的荷包里有钱,死了也闭不上眼”。退休后,罗官章放着县城房子不住,毅然返回老家住木板房,引导农民转观念、学技术、闯市场、调结构,先后尝试了10多种药材、烟叶和蔬菜的种植。经过乡里推广,最终形成了烟叶、药材、蔬菜三个支柱产业。
九里坪村农民杨绪超三兄弟,住的是茅草屋,轮着穿一双破球鞋。1999年初,罗官章登门动员他们种天麻,帮助贷款3000元,并免费提供部分菌种和技术指导。当年,三兄弟净赚1万多元,将茅草房换成7间砖瓦房。8年后,杨绪超又建新房,还买了电视、冰柜、太阳能热水器等。
据统计,19年间,跟着罗官章种烟叶、药材、蔬菜的1500多个农户,累计增收5.1亿元。
牛庄乡原副乡长李思达感叹道:“老百姓的荷包能鼓起来,罗老有大半的功劳”。
天麻是牛庄乡的传统名贵中药材。为了攻克天麻有性繁殖技术,罗官章带领村民到陕西、山西等地学习取经,并带头做试验。有一次切割菌材时,因杂木突然扭滑,他的两个手指被锯掉。然而,他仅住院10多天就跑回家,继续堆培菌材。历经100多次试验,他终于在五峰率先攻克了天麻有性繁殖技术。与传统栽培法相比,新技术不仅省工省时增产1倍多,还解决了品种退化问题。经过推广,全乡天麻种植从19年前的220平方米发展到去年的1.68万多平方米,共增收1.8亿元。
回乡至今,罗官章不顾年迈和身患多种疾病,痴情“巡山传艺”,始终都在为乡亲们“脱(穷)帽子”奔波。牛庄村村民朱坤感叹:“是罗老那双像松树皮样的双手,帮助我们搬走了贫困这座大山。”(完)
原标题:国家卫计委:未发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增多

昨日,北京市西城区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介绍疫苗的冷藏情况。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 摄
新京报讯 (记者李丹丹 刘素宏)昨日,国家卫计委对疫苗事件进行了回应。国家卫计委表示已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了研判,从我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情况分析,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
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购进使用二类疫苗行为
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熊煌23日表示,目前国家卫计委正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同时也要求地方卫生计生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系,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购进和使用第二类疫苗的行为。
熊煌表示,同时国家卫计委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了研判,从我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情况分析,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下一步国家卫计委将要求各省区市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调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做好风险评估,采取相关措施,切实保护公众健康。
卫计委密切关注疫苗事件究竟涉及多少人
当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博鳌亚洲论坛“科技创新:助推中医药国家化”分论坛上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国家卫计委正在和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密切沟通、协同,针对目前发现的违规、违法采购、使用第二类疫苗的情况正在彻查。 王国强也提示了二类疫苗与一类疫苗的区别,一类疫苗是国家规定的必须接种的疫苗,包含14种疫苗针对15类疾病,叫一类疫苗。国家规范接种的14种一类疫苗经过政府严格采购规范,疾控医疗部门规范接种,一类疫苗没有问题。而这次出事的二类疫苗是群众自愿接种,在市场购买,不是政府采购。二类疫苗出问题后,卫计委密切关注究竟涉及多少人、影响多少人、是否有异常反应,目前监测还无异常报告。 王国强称将继续配合食药监局、公安部门彻查问题疫苗,凡是发现问题,一定严肃处理。
■ 北京情况
北京:若发现涉案疫苗将及时公布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昨晚,北京市疾控中心就“问题疫苗”事件称,目前市疾控已通过系统开展分析,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情况。同时,若发现北京市流入涉案疫苗,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市疾控强调,市民一定尽量按照接种程序,完成第一类疫苗的接种。
针对公众关注的“问题疫苗”是否流入北京,及接种了“问题疫苗”怎么办等热点问题,北京市疾控中心昨晚回应称,通过北京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情况分析,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
北京市疾控称,目前正在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及自查工作。其承诺,一旦获得北京市流入涉案疫苗的信息,将迅速配合有关部门查明疫苗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健康危害评估,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此外,针对疫苗脱离冷链之后对安全性的影响,北京市疾控部门表示,为了保持疫苗活性,疫苗在贮存过程中需要冷链。一般情况下,在贮存运输过程中没有冷链,对疫苗的活性或多或少有影响,但取决于冷链之外时间长度,温度高低,这些都会影响疫苗活性。
据介绍,对于是否会有接种不良反应,应通过两个渠道调查:一是详细了解调查多长时间在冷链之外,温度的高低等;二是通过疫苗监测网络了解接种不良反应。通过这两方面的调查研究,综合评价对疫苗安全性的影响有多大。
■ 提醒
一类疫苗建议一定尽量接种
“疫苗事件”引发公众对于能否继续接种疫苗的担忧。昨天北京市疾控回应称,北京市第一类疫苗种类是根据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结合北京市疾病发病率、传播因素、流行强度及危害程度,经济水平及政府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因此建议公众一定尽量要按照接种程序完成第一类疫苗的接种。
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会有更多疫苗被列入第一类疫苗的范畴。第二类疫苗公众可以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来自愿选择。
前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已通过官网,公布了经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可的预防接种门诊最新名单。据悉,目前全市共有533家预防接种门诊和115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 追问
昨日下午,国家卫计委举行关于预防接种有关工作情况的媒体吹风会,邀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赵铠、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副主任王华庆、北京市西城区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韩琤琤三位专家解答关于预防接种的问题。
接种问题疫苗会有什么影响?
赵铠分析,假设疫苗在储存、运输过程中间没有冷链,对疫苗的活性或多或少会受影响。但是也要根据它在冷链以外时间长短有关系,冷链以外温度高低有关系,时间长、温度高,那可能就失效了。
他表示,疫苗出厂以前,每种疫苗都做热的稳定性研究,比如说做成疫苗了,在25℃可以保证多少天不失效,甚至有的人做37℃可以保证几天不失效。
对于接种问题疫苗是否产生不良反应,他表示应通过两个渠道调查。首先是对问题详细了解调查,如疫苗在冷链之外运输了多长时间。其次通过我国的疫苗监测网络了解接种不良反应。通过两方面的调查研究,综合评价对疫苗安全性的影响有多大。
王华庆表示,从理论上来说,由于目前这些问题疫苗是一个正规厂家生产的疫苗,不是假疫苗,或者伪劣的疫苗。它在前期有质量控制,可能风险会小一些。此外在源头上,这批疫苗前期在冷链系统内是有保证的。但是到后期它到底影响有多大,还需要评估。
他强调,接种疫苗在预防疾病方面,是其他措施不可替代的。
打了问题疫苗是不是要补种?
如果已经接种失效的疫苗,过了规定的年龄应该怎么办?是不是要补种呢?
对此,王华庆表示关于疫苗的补种有相关规定:如果一个人在儿童时没有打上疫苗,在何时应该补种,不同疫苗是不一样的。根据对事件调查结果,将来可能有专家组对事件做一些判断。
他解释称,在疫苗打上的情况下,也不是说每个人都可以产生免疫。“因为疫苗的主要作用是一个群体,好比一个固定人群中95%接种麻疹的人产生免疫之后,就不会出现麻疹的流行。”
他举例称,比如对脊髓灰质炎,如果服完糖丸后,有80%到85%成功免疫了,那么小儿麻痹也会被阻断,而且被消灭。“过去我们打疫苗没有做抗体检测,但是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我们整个疾病下降的情况,如果大家都去打疫苗,我们就建立了这个屏障,如果有一部分打疫苗,一部分不打疫苗,将来这个疾病可能会流行。”
王华庆表示,因此要控制一个传染病,尤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要必须保持一个非常高的接种率。如果接种率不高,那么某种疾病就会流行。
那么通常情况下,家长是否有必要带孩子检查是否产生抗体?王华庆表示,根据国际通用原则,打完疫苗是否成功是不需要检测的。因为在疫苗的使用过程中的成功率需要高接种率。当达到高接种率后,整个人群就产生屏障了。
为何出问题的全是二类疫苗?
王华庆表示,二类疫苗和一类疫苗在技术管理上是没有差别的。不管是流通环节还是使用环节,技术要求都是一致的。只不过它的采购方式是有所不同的,供应渠道也是有所不同的。像第一类疫苗它的采购是由政府来进行采购的,之后通过疾控系统逐级分发,最后到接种单位。
他表示,二类疫苗生产企业可以直接向经营企业供应,也可以向疾控部门、接种单位供应。经营企业也可以向疾控机构供应,也可以向接种单位供应,也可以向另外的经营企业进行供应。
对于事件暴露出二类疫苗的渠道中存在的问题,王华庆表示现在各个部门正在进行相关的调查,调查之后会发现问题存在哪些方面,会进行改进。
“5.7个亿的销售额是非常高的,一些医疗企业的年销售额都达不到这个数字。”赵铠说,二类疫苗以前也是由国家统一管理的,但是为了满足群众的需求而放开了。然而事件表明疫苗的流通渠道管理必须加强,尤其是二类疫苗的流通现在确实比较混乱。
那么是否可将二类疫苗纳入一类疫苗?王华庆表示,这需要考虑卫生经济的效益、政府财政支持能力以及我国技术、产能等多方面因素。
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
备受关注的“云南昭通两辆城管执法车悬挂同一号码车牌上路”的消息有了最新进展。新华社记者4月1日从昭通市委宣传部获悉,经调查核实,两车涉嫌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涉嫌挪用机动车号牌,现已被依法扣留。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停职处理。(4月3日澎湃新闻网)
两辆机动车悬挂同一号码车牌,俗称“套牌”,是当前严厉打击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而当这种违法行为出现在执法车辆上,再次印证了人们既痛恨又害怕的“执法犯法”。即使相关方面对此作出了解释,其中一辆车因号牌遗失,工作人员便将另一辆车辆的后号牌挪到这辆车上使用。但这个原因丝毫也改变不了“套牌”的违法性质;相关涉事人员被停职处理,对执法违法者来说,也不是什么特别严厉的处罚。
笔者对这起事件的客观成因没有多大兴趣,倒是这件事发生在城管执法车上,竟有点亦“喜”亦忧。感到“欣喜”的是,一直对城管为何会暴力执法的不解,似乎一下子打开了;担忧的是,一支自己也不守法的执法队伍,怎么去合法行使带有一定强制力的执法权?一旦公权力不讲道理,后果就十分可怕。而对于城管,这种恐惧就越发明显。
传说中的“城管秘笈”,也被各种版本流传的让人惊心动魄的。但我还是始终认为,即使有那么一种类似于“秘笈”的管理教程,最多也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应对之策,不大可能与现行法律完全相悖。然而,当看到“云南昭通两辆城管执法车悬挂同一号码车牌上路”的消息,虽说这种“套牌”行为并非绝无仅有,但发生在执法车辆上,至少说明相关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是十分淡漠的。再加上是城管执法车,正所谓心有余悸又添新愁。
说的通俗一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靠法律“吃饭”的,就像技术人员靠技术“吃饭”一样。如果执法人员不懂法,如何去判定合法或违法?凭什么去执法?需要处罚的依据和标准怎么去认定?或许不能因为出现暴力执法,就认为城管不懂法,但是,连严禁机动车“套牌”都“不知道”的执法队伍,还懂得什么更具体复杂的法律条款?假如执法权交给了不懂法的执法者,后果就不堪设想。事实上,城管执法中引发的肢体冲突,似乎也验证了这种结果。
当然,说城管执法车挂“套牌”是不懂法,可能也是常识下的判断,而更大的可能就是明知违法还敢这么做。两辆城管执法车悬挂同一号码车牌上路,还被拍到了形影相随的照片,说明当事城管执法人员对此毫无顾忌。也就是说,别人不敢做的事,城管敢做,别人觉得违法的行为,城管无所谓。这是不是在演绎某些城管执法时,动不动就上演全武行的“行为逻辑”?是在告诉人们,城管执法是没有章法的,是超越基本法律规范的?否则,明显“套牌”的城管执法车,怎么敢公然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
对于各种违法现象,有些上去很严重,但不会引起社会的普遍担忧;有些觉得并非十分可怕,但发生在特定对象身上,却让人越想越怕。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犯法、知法违法就是如此。特别是发生在城管队伍里,就产生了更大的“威慑力”。有鉴于此,若遭遇城管执法,看来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文/知风
据悉,与预算改革、税制改革同属于财税改革三大重点任务之一的中央和地方关系改革正在推进。目前,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根据过渡方案的征求意见稿,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收入或由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专家表示,过渡方案有利于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未来不排除在调整中央和地方事权后,再进一步调整收入划分。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财政收支情况显示,2015年1至12月,国内增值税31109亿元,营业税19313亿元。长期以来,增值税和营业税位列我国前两大税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这意味着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将稳居第一大税,收入规模将遥遥领先。业内人士认为,增值税收入划分是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最关键的部分,为中央和地方关系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记者从多位地方财政系统人士处获悉,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已经向地方征求过意见,下一步在中央层面征求完意见、进行调整后,有望向社会公开。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收入划分会充分考虑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财政部先后多次征求过地方意见。
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重点任务之一,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其前提是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同时,要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机衔接。对消费税、增值税分享的范围和比例,中央征求地方意见后,将根据营改增改革进展情况择机推开。
一位山东省财政厅人士告诉记者:“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已经向地方征求过几次意见,到中央层面是否会有变化不得而知。”该人士表示,收入的划分一定要调动两个积极性,把中央和地方的利益都考虑进来。
一些省份财政厅人士对记者表示,赞成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中提出的增值税中央地方五五分成。一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人士称:“我们认为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应该尽快出台这个过渡性的改革方案,理顺中央和地方利益划分。”一位黑龙江省财政厅人士表示,赞成增值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五五分成的方案,不过在具体的技术操作层面上还要斟酌。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省份间对于收入划分比例存在不同看法。东部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由于税源充足,更希望提高地方收入划分比例。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由于有赖于中央转移支付,希望中央在收入划分中占比更高,从而确保中央有更多资金用于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
“中央的收入要保证,有可能的话再多给地方划分些就更好了。”上述山东省财政厅人士表示。
张勤和则表示:“甘肃省是西部欠发达地区,财政自给率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70%以上的部分依靠中央补助。希望通过这次收入划分,稳步提高中央收入占全国比重,进一步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位业内人士建议,与央地收入划分改革相伴,地方税体系应尽快建立。上述黑龙江财政厅人士称:“这个征求意见稿只是一个框架性的方案。我们认为应该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把地方收入体系建立起来。地方有了一定的调控权,更有利于地方区域经济发展。”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记者,征求意见稿的整体逻辑是平稳过渡。在目前中央和地方事权没有调整的情况下,原有的财力结构要基本保持,五五分成的比例应该是经过测算、确保和过去基本持平或略有调整。杨志勇表示,这个征求意见稿毕竟是过渡方案,未来还有可能根据动态进行调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随着未来中央和地方事权的重新划分,不排除收入也会进一步重新划分。
原标题:坚决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发生在上次换届期间的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一宗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恶劣案件。彻查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有力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赢得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南充拉票贿选案之所以发生,根源在于有关党组织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淡化、法纪观念淡薄,目无党纪国法。纪检机关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6年是四川各市县乡集中换届之年,也正值四川决战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的关键阶段。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须认真吸取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深刻教训,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重任,以坚决有力的举措,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绝不能让南充拉票贿选案的代价白付。
预防在先,从换届一开始就亮明底线、划出红线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换届工作政治性强、工作量大、影响面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必须提早谋划,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换届纪律就是政治纪律。能否严明换届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重要考验,也关乎换届工作的成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严守换届纪律作为讲政治、守规矩的具体体现。各级纪检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审视换届纪律,把“七个有之”“五个比如”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维护党纪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切实抓好换届纪律教育。要把严肃换届纪律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尊崇党章、学习党章,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换届工作的政策和纪律要求。抓好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组织学习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通报,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压实责任,抓好换届监督检查
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各级纪检机关要在换届工作中找准自己的职责定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换届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机关要通过专题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严肃换届纪律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督促提醒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守换届纪律,带头抓好换届纪律,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力促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把严明纪律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选举等各个环节,确保换届工作推进到哪一步,纪律就要跟进到哪一步。要会同组织部门,对各地换届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重点督查换届提名人选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确保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充分用好巡视“利剑”。党委巡视机构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充分发挥专项巡视“短、平、快”的特点,针对集中换届开展专项巡视。要紧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等突出问题,开展“点对点”巡视,为顺利推进换届工作打下基础。要建立并全面推开市(州)党委巡察制度,对县及县以下换届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严格执纪,决不让违纪者侥幸得逞
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有力武器。各级纪检机关要以坚定态度和有力措施,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问题线索处置。要针对换届时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的特点,提前对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及时甄别“病树”、发现“歪树”,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建立健全回复工作机制,严格回复审批程序,规范回复时限和要求,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凡涉及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纪检机关都要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快速反应、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
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换届期间,往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组织纪律的高发期。各级纪检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坚决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亲信的行为,坚决查处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零容忍”,凡是有违反换届纪律的,坚决查办,问责到底,严肃处理。全面开展“一案双查”,对所在地区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严重,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当地党委及纪委、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推动换届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以往查处的案例证明,换届期间往往也是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集中爆发期。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诬告陷害同样违反换届纪律。各级纪检机关要坚持保护与惩处相结合,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三个区分开来”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苦干实干、改革创新、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严厉惩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在换届期间不择手段对他人进行诬告诽谤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决狠刹歪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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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
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届一次全会前,时任仪陇县委书记杨建华用公款80万元,向部分可能成为市委委员的人员送钱拉票,通过拉票贿选当选市委常委。2014年下半年,四川省委对南充拉票贿选案进行了严肃查处。在查清上述事实的基础上,省委还彻查了此次党代会之前在南充市有关干部民主推荐中存在的送钱拉票问题,以及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的失职渎职问题。上述问题共涉及人员477人,涉案金额1671.9万元。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一宗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恶劣案件。目前已对涉案人员全部作出严肃处理,其中,杨建华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刘宏建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王雁飞
湖南日报4月4日讯(记者 徐亚平 通讯员 朱洪波 赵琨)今天,平江县梅仙镇7岁小姑娘苏琪,随家长来到该县烈士陵园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为革命先烈献花、默哀。据烈士陵园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清明期间,各单位和民间自发组织到烈士陵园开展扫墓祭奠活动110余次,个人前来祭奠达10000余人次。
连日来,平江县社会各界人士相继来到县烈士陵园缅怀先烈,寄托哀思。4月3日,该县举行“缅怀革命先烈,建设幸福平江”清明扫墓活动,解放军原总后勤部少将刘冀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人,部分革命烈士后代、少先队员代表及部分社会人士齐聚烈士陵园,祭奠烈士先贤英灵。
当天,开国将军张令彬的夫人李玉兰骨灰安放于烈士陵园,与张将军骨灰合墓。老领导子女代表、叶楚屏之女叶晓东含悲致辞:“继承先烈的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让革命事业后继有人、人民的江山代代相传!”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促进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2004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由试点逐步向全国推开,各直辖市和市、县两级基本完成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等文化市场领域有关行政执法力量的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提升了执法效能,规范了市场秩序,推动了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促进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当前,文化市场发展与管理面临许多新形势新要求。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拓展,文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各类文化市场主体迅速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大量涌现,迫切需要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丰富方式手段。行政执法体制、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改革逐步深入,迫切需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同步跟进、有效衔接。文化市场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不良文化产品和服务时有泛滥,有害文化信息不断出现,损害未成年人文化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屡禁不止,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文化产品既具有经济属性,也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更好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更好地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适应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需要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秩序,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建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支撑体系;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有力有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公信力。
——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综合执法机构职责,确定工作任务和执法重点;针对不同地区经济文化差异,科学设置综合执法机构;针对不同执法事项的特点,采取有效方式加强监管。
——坚持权责一致。落实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责任、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责任、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领导责任。厘清综合执法机构和行政主管部门关系,减少职责交叉,形成监管合力。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综合执法适用范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探索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实施业务技能训练考核大纲和中西部地区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全面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通过落实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强化文化市场执法监督。落实综合执法标准规范,加强队容风纪管理,严格廉政纪律。使用统一执法标识、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按规定配备综合执法车辆。
(三)健全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将罚没收入同综合执法机构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建立文化市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完善上级与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制度。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加强与各有关行政部门信息系统的衔接共享,推进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在线办理,实现互联互通。通过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远程监管措施,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采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升综合执法效能。推动信息化建设与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深度融合,运用信息技术对执法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在线监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外监督,建立开放、透明、便民的执法机制。构建文化市场重点领域风险评估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信息链条,切实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
(五)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文化市场基础数据库,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探索实施文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文化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从事违法违规经营、屡查屡犯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公开其违法违规记录,使失信违规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和限制。落实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指导其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理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六)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相对集中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等部门文化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开展日常巡查、查办案件等执法工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监督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综合执法机构认真落实各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及时反馈执法工作有关情况,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实施。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国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统筹推进改革,涉及互联网信息内容的执法工作由中央网信办统筹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建立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牵头的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充实完善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推动文化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由同级党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同级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
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各直辖市和市、县两级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等部门整合文化市场领域的执法职能;建立统一规范的综合执法工作规则,建设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推进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协调各有关行政部门对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省(自治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统筹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履行执法指导监督、跨区域执法协作、重大案件查处等职责。
(三)明确机构设置、编制、人员和经费。各地应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的有效形式。直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可探索对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实行直接管理,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能力。副省级城市、省辖市可整合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县级市和县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县级市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委托乡镇政府行使部分文化市场执法权。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干部任免参照宣传文化单位干部管理规定办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依规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要统一规范综合执法机构名称,并结合本辖区地理范围、执法任务等情况,统筹考虑综合执法机构编制安排。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四)健全考核机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要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评价体系,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履职尽责。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市场监管、社会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充分发挥“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第三方评价机制和群众评议反馈机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增强综合执法工作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五)推动相关立法。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立法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重大政策的衔接,加强理论研究,积累改革经验,研究制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规定,加快制定地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相关法规,推动综合执法机构依法行政,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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