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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晚上8点10分,微博网友“弯弯_2016”发长微博讲述自己入住酒店遭陌生男子拖拽被劫持的经过。微博一经发出,#和颐酒店女生遇袭# 一事迅速登上微博热搜排行榜第一,至4月6日上午9点,转发已超过68万。
根据“弯弯_2016”的长微博,事情是这样的:
活动现场
文艺演出
植树纪念
红网新田站4月5日讯(记者 钟伟锋)4月3日,“知青情缘,南国武当”2016年新田县知青联欢活动在石羊镇武当山广场举行,400余名知青欢聚一堂,共同回忆40年前那段峥嵘岁月,互叙友情,畅想未来。“43年前,新田首批知青24人,背着锅盖,提着行囊,告别父母,来到石羊公社茶场,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1974年、1977年又有两批共100多名知青到石羊茶场劳动生活。那些年,在烈日阳光下,农友们手把手教我们插田割禾的场景、采茶摘茶的情景,至今难忘……”知青谢高和说。活动中,原石羊茶场党支部副书记骆金环等当地群众与来自不同地方的知青们亲切交谈,互致问候,一起回忆往事,场面令人感动。
本次活动由石羊镇党委、政府,新田知青艺术团,石羊茶场知青队联合主办。活动中,知青艺术团表演了大合唱《二十年后来相会》、独唱《新田知青之歌》、舞蹈《采茶舞》《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舞动中国》、朗诵《我们的童年少年》《眷念石羊》、太极拳、书法秀等文艺节目。
当天,知青们还在石羊镇武当山下种植了100株红叶石楠,以表纪念。
永州市人大副主任郑柏顺,赵红萍、黄少军、张晓波、刘小平、罗孝申、谢高和、龙启群等县领导,石羊镇等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1000余名群众观看文艺演出。
善心缘俱乐部的会长张先生代表俱乐部向姐弟俩一次性捐款15000元,会员们在看到实际情况后又纷纷捐款数千元,此外还给姐弟俩送去了衣服、被子、洗衣粉等生活必须品。牵头人肖先生表示,以后还会每月寄300元作为他们的生活补助,并嘱咐奶奶要保重身体,化悲痛为力量,尽心尽力照看好姐弟俩。
会员们拉着哭红了眼睛的喻佳情的手谈心,轻声细语地为她做心理辅导;小会员们和喻勇权做游戏,想逗他笑一笑;会长和主要负责人同村支书、班主任讨论帮扶方案。然而,分别的时刻总要到来,会员们在热心村民家吃过午饭后,又匆匆赶往他们帮扶路上的下一站——秀家坪的郑海霞家。
会员们来到海霞四面潮湿的家中,给她送来了生活用品,也为她进行了现场募捐,李先生临走时还反复交待,要村里组织村民一起把房子的防水做好,首先解决漏雨的问题,改善住房条件。
与海霞告别后,26名俱乐部会员还将兵分两路,一路前往鱼水,另一路去廖家坪。“善心中国行,缘分一家亲”的口号响彻在安化无边的烟雨中,爱心将随着春雨一起去滋润穷苦孩子的心田。
原标题: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惊人细节:嫌犯竟在缓刑期“重操旧业”
该案嫌犯庞某某,曾因非法从事疫苗药品经营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借助庞大的非法经营疫苗网络,她竟在缓刑期“重操旧业”。山东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庞某某疫苗的购、销对象都是个人。医院和疾控中心怎能从个人手中购买疫苗?
王涛向记者展示他的退伍证、村委会开的其无犯罪前科证明。
3月30日晚,在滔河镇派出所内,达州通川区朝阳派出所所长、副所长在岚皋县滔河镇派出所所长的陪同下,向王涛(左二)介绍此事的上报情况。
王涛坐在家门口,一筹莫展。怀若谷摄
3月29日上午,武昌火车站进候车室检票处,乘客王涛和妻子被警察架进值班室,两人被搜身、搜行李、验尿后放行。王涛是陕西安康岚皋县人,其堂舅2006年在四川达州因违法犯罪冒用其身份接受公安处罚,其“被逮捕”两次。后该信息于2010年4月被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王涛的工作和生活也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前妻关系因此恶化、5个月大的胎儿也被打掉,两人离婚;去年6月,驾照因此被吊销。
3月30日,录入单位四川达州通川区朝阳派出所负责人到王涛的老家补充材料。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得知该信息错误后,已两次向上级部门提交材料申请修改,但均因需补充材料被退回,最近因政策变动,又需增加证明材料才能提交,“我们错了就是错了,保证在今年7月底前解决这事”。
身份证失窃埋下隐患
王涛今年30岁,家住陕西省岚皋县滔河镇泥坪村,其堂舅王某政比王涛小一个月,由于打小一起玩,关系亲密。王某政小学三年级时,母亲离家,虽然家境贫穷,但父亲对王某政非常溺爱,“三年级之后他就不上学了,整天游手好闲”,王涛说。
王涛小学毕业后到滔河镇中学继续读书,有一次王某政到学校找王涛玩,住了一夜,次日一早就走了。之后,包括王涛在内,宿舍里多人共几十元钱不见了,“我问过是不是他拿的,他没承认也没否认”。
王涛在初二那年决定休学离家,到江苏昆山的一家金属加工厂打工,挣钱补贴家用,吃住均在厂内。两年后的2003年,王涛回到老家,此时他已从普通工人升为车间主任,用上2000多元的三星手机。王某政因在家无事可做,便跟王涛一同去昆山打工,“王某政表现不错,工作5个月后,工资从最初的800元涨到1200元”。
王涛没想到,他以后的命运会因此改变。
2004年5月1日,工厂放假,老板带着包括王某政、王涛在内的五六个工人一起去上海外滩玩,当晚,王某政和王涛睡在同一间房。次日一早,王涛发现王某政已不见踪影,“我的钱包也不见了,里面有2000多元的现金以及身份证和银行卡。”“之后就再没见过他,肯定是他偷走了,我也没放在心上”,王涛说。
这一年,因工厂出现变故,王涛回了家。
2005年上半年,王涛在老家报名参军。当年12月,他前往新疆阿克苏,成为一名武警。意外的是,服役期间家中收到的一封逮捕通知书,称王涛为“吸毒人员”。
服兵役期间“被逮捕”
据王涛的母亲王女士介绍,2006年的一天她收到封信,“信封是手写的,从四川达州寄来,信上说王涛因吸毒被逮捕了。但当时王涛在阿克苏,怎么会吸毒呢?”
王涛的父亲吴明地(倒插门,儿子未随其姓)当即给部队打电话,找到王涛。
“你在不在部队?”“在啊。”
“家里收到一封信,说你吸毒被抓,你是不是犯法了?”
王涛觉得莫名其妙,他立刻想到可能是王某政吸毒被抓了,“我当时在部队,很明显不是我,我也没太在意”。
2008年年初,王涛退伍回家后不久,邮递员再次送来了一封装有逮捕通知书的信。“信里说,我在达州吸毒抢
劫,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涛说,他立即到派出所找到时任所长蔡斌,“蔡斌说我人在家里,没有吸毒,派出所可以为我作证”。
“只有王某政清楚我的详细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姓名,他又偷走了我的身份证,十有八九就是他,但派出所说没事,我也没放在心上”。王涛把收到的逮捕证交给了当地派出所。
2008年,泥坪村村委会又收到了王涛的第3封逮捕通知书,但当时王涛及其父亲远在内蒙古包头市工地开挖掘机,村干部夏泽斌给王涛打电话问他是什么情况,并通过其他人确认王涛所在地点。
2010年,父亲吴明地再次收到一封强制戒毒通知书,称王涛被强制戒毒两年,“检察院批准逮捕,在达州戒毒所强制戒毒2年”。此前,王涛一直在内蒙古包头市新建乡一位亲戚的铁矿内开挖掘机。
2011年,王涛和同乡的人一起去昆山做木工,工程逐渐有起色,王涛开始带队到工地做木工,手底下有二十几人。
这一年,他与已认识两年的重庆开县女孩曾某结婚。但也是在这一年,两人的关系急剧恶化。有一次两人去重庆市游玩,在宾馆入住后警察破门而入,对两人做尿检。事后,在曾某的追问下,王涛说出了实情,称自己的信息被舅舅王某政冒用,自己并未吸毒,曾某将信将疑,此后经常追问他是否吸毒。后来,曾某家人也知道了此事,岳母对他的怀疑最深,王涛反复解释也没用,“他们的意思是,如果我没吸毒,警察为什么会查我?我说你们不信的话可以去查”。曾家人托朋友查了王涛的个人信息,发现警方已将其录为吸毒人员,两家的关系急剧恶化。
王涛的母亲王女士称,他们家人曾多次向曾家解释,但对方始终不相信他们的说法。
2011年冬天,在武昌打工的王涛得知曾某把腹中5个月大的胎儿打掉了,“我非常生气,好好的为什么要打掉孩子?之后我就再没去过她家”,双方关系破裂。2015年9月,王涛和曾某办理离婚手续,两人此后断了联系。
乘火车订酒店均遭尿检
据介绍,王涛吸毒的信息在2010年4月22日录入系统后,岚皋县滔河镇派出所曾多次对王涛进行尿检,并找村干部了解情况,每次都会将王涛非吸毒人员的结论上报,得到的反馈是该信息只能由录入单位删改。这个身份给王涛带来的麻烦在一步步显现。
2013年在重庆工作一段时间后,他又去昆山找工作,并于4月底的一天,到昆山火车站准备坐火车回安康老家。但进候车室验票刷身份证时,工作人员没有让他进站,两名穿着警服的警察面色威严地向他走来,“两个人都不说话,一人站一边儿,架起我的胳膊就带着我走”,王涛说,他心里非常紧张,连问“你们要干吗”,警察说“例行检查”,把他带进站内值班室。
警察详细询问了他的个人信息,对他搜身、搜行李,之后要求他配合做尿检。
王涛说,“我很纳闷,不知道什么情况,这么多旅客为什么只对我这样?”
他安慰自己,“反正我也没有犯法,警察检查也不怕”。
3个月后,他再次被警察突击检查。这次是在重庆万州,朋友的父亲过生日,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在酒店帮朋友订桌子,但刚刷身份证没多久,6位民警就来到酒店,用手铐铐住王涛的双手,把他带到派出所,“我在警车上戴着手铐,左右都是警察,心里隐约感觉这些可能和我舅舅王某政有关。”王涛说。
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王涛被拷在椅子上,他向警察解释了自己身份证被王某政偷走的来龙去脉。警方随后对王涛进行了验尿、验血等检查,在确认无阳性反应后,将王涛释放,“这次耗了将近半天的时间,我临走的时候警察说,我这个事麻烦了,我在公安系统内是‘吸毒潜逃’人员”。
他此时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因为工程太忙,就未及时处理。
驾照被吊销后决定问个明白
2015年6月,王涛的驾照又被吊销了。这个月的一天,他正驾车行驶在陕西安康旬阳县内,遇到交警例行检查,交警在查看并扫描他的驾照信息后把他带到值班室,暂扣其驾照的同时对他尿检,理由同样是因为系统显示他是吸毒人员。王涛又一次向交警解释了事情的原委,但对方表示要再做调查,请他15天之后再来取驾照。但15天后,王涛再次来到该交警大队,却被告知其驾驶证已被吊销,原因仍是因为系统显示他是吸毒人员。
王涛终于坐不住了。他常年在外奔波,驾照吊销后,对生活造成的不便迫使他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得知驾照被吊销后,王涛立即回到老家,找到本地村委会、派出所、岚皋县公安局反映问题。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称,公安系统内的王涛吸毒等违法犯罪信息系由四川达州通川公安分局经办。
他又赶到达州通川公安分局,找到缉毒大队,被告知其吸毒信息由通川区朝阳派出所录入。王涛回忆,朝阳派出所接待他的警员称,将尽力解决此事,“说最好的情况是能抓到王某政,由他本人亲口供认冒用我身份的事实,希望我帮助提供线索”。
回到家没多久的2015年7月,王涛接到达州派出所陈姓警官的电话,对方称王某政已经被达州派出所抓捕,并已经向警方坦白冒用身份证一事,让他去一趟朝阳派出所。王涛到了之后又做了尿检,并打印了一份更改错误信息的申请书,说明事情经过,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当天,王涛见到了朝阳派出所所长,该所长向王涛承诺,将进一步调查,尽快处理。
但半个月后,陈警官又给王涛打电话说申请书需要手写。当年10月1日,王涛第三次来到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分局朝阳派出所,向警方提交了手写的申请书。此后,他几乎每个月都会打电话确认办事进展,对方均回复,正在办理。
今年2月19日,朝阳派出所为王涛出具了一份《关于王涛在吸毒人员信息数据库内为吸毒人员的情况说明》,称经过该派出所调查,王某政系王涛的舅舅,王某政在达州违法犯罪期间一直冒用王涛身份信息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所以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朝阳派出所在吸毒人员数据库内录入王涛为吸毒人员的相关信息为错误信息。
王涛称,有了这份证明之后,他曾在武昌入住宾馆,警察又一次上门检查时,王涛拿出了证明,警察没再让他做尿检。但是,当王涛拿着证明试图重新报考驾校时,却被告知在系统中他仍是吸毒人员,无法报考,“这份证明只能让警察不查我,还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吸毒堂舅承认冒用外甥身份
2004年5月1日分别后,王涛再一次见到王某政,是在2013年大年初一上午。
9年未见,王涛发现王某政的头发都快谢顶了,面色蜡黄,嘴唇没有血色,整个人一点儿精神都没有,无精打采的。
此时,王某政刚从戒毒所出来,在腊月三十回到家中。次日一早,王某政并没和其他人一起到长辈家中拜年,而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上午,王涛到王某政家,喊他到自己家吃饭。
聊天时,王某政主动提起2004年5月在上海的不告而别,王涛说,“他告诉我他拿我钱包了,我说我知道是你拿的”。
王某政说,自己不想在昆山做了,所以想换个环境,那天离开王涛后,直接坐火车去了重庆万州。刚到重庆时,王某政身上有将近3000元钱,其中2000元是王涛钱包里的,这些钱没多久就花光了。
王某政在火车站附近认识了几个混混,跟着他们行窃并逐渐染上毒瘾,“他平常就和混混们在火车站偷过路人的钱包,偷到钱之后就去歌厅里玩,一开始吃摇头丸,后来又碰海洛因。”王涛说。之后,王某政辗转来到四川达州,先后因吸毒、抢劫等被达州警方逮捕。
王某政称,他第一次被抓后,在接受警察审问时说了王涛的名字与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信息,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要谎报王涛的名字,“当时警察一问,我就那么做了”。
王某政说得最多的话是“我也没办法,戒不掉毒”,一脸痛苦,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下来。他流露出悔意,想要把毒彻底戒掉,“以后想凭本事挣钱”。
王涛心里觉得他可怜,知道他家境困难,不愿意再计较过去的事。他鼓励王某政和自己一起去打工,“我们俩还商量好,再好好干两年,攒点钱,回家一起养羊,把日子过好”。
但当晚,王某政的毒瘾又犯了。他蜷缩在床上,抱着被子,不停地发抖、流鼻涕、流眼泪,脸色发白,嘴唇有点发黑。大年初三,王某政又离家去了达州。
出了正月,王涛打电话叫王某政到重庆开县一起打工。
刚开始还行,但几天后王某政的毒瘾再次发作,偷偷回了达州,几天后又回到开县,“他说自己非常想戒毒,我说可以腾出工地的一间地下室给他,如果他再发毒瘾可以把他关在里面,他说可以。”王涛说。
但几天后,王某政再次不辞而别,手机也联系不上他,只能通过QQ联系,“我找他他都不理我,只有他想联系我的时候才能和他联系上”。
王涛称,虽然多次被尿检,但他认为只要自己没吸毒,就不会出事。与前妻关系恶化、胎儿被打掉的事发生后,他最生气的是自己的堂舅冒用自己的身份,当时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个单位录入的他的吸毒信息。加上工作比较忙,也没抽出时间专门处理此事。
警方登门纠错承诺限期解决
3月30日,达州通川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的一名所长及一名副所长来到王涛老家安康市岚皋县滔河镇的派出所,找王涛及泥坪村村委会干部、两名村民做笔录,村委会出具王涛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加盖滔河镇政府、派出所的公章,交给朝阳派出所一方。
朝阳派出所所长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该所在王涛于2015年去反映他的吸毒信息错误的情况后,已经立即开始准备材料上报,不久抓到了王某政,也对其做了笔录问了材料,其承认了冒用王涛的信息,“我们就根据当时的规定要求,把我们掌握的材料上报到区公安分局缉毒大队,又报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之后再上报到省公安厅、公安部”。
“吸毒人员信息的删减、改正手续非常复杂,资料种类很多,后来又说缺少材料,给我们退回来两次,今年3月份又有新的规定,需再增加部分材料,比如要求我们要到当地派出所、乡政府出证明、周围邻居问材料,以前还缺少他的指纹,这次我们把他的指纹信息也采集了,所以耽搁了这么长时间。”该所长称。
他表示,朝阳派出所也知道这件事给王涛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但事情发生的原因不仅有公安民警的失误,还有他的身份证信息被他舅舅冒用,他舅舅能准确说出王涛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家庭成员信息等关键信息,“再加上当时的信息核查手段不发达,一代身份证照片不够清晰,导致民警在核查王某政的身份时出了问题”。
该所长同时证实该派出所出具了那份证明,“出这份证明,必须要经过我的同意,这是有风险的,但我觉得必须要给他出,希望能在吸毒人员信息库的错误信息更改前,尽量把此事给王涛的工作、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他称,该所在办理此事的同时,公安部出台新规,要求全国各地在今年7月底前核查清理改正类似错误信息,“局里领导也非常重视这件事,指示我们尽快落实处理,前段时间忙完两会的安保后,我们就立即过来了,目的就是尽快解决这件事,错了就是错了,但这不是立即就能解决的事,需要时间,肯定能在7月底前解决好”。
京华时报记者 怀若谷 武红利
这是4月3日航拍的江苏扬州瘦西湖景区。当日是清明小长假的第二天,雨中的江苏扬州瘦西湖美景如画,吸引众多中外游客前来观光。 新华社发(孟德龙 摄)
编者按/ 我国外贸已走过高速增长期,更为平稳的增长有待供给侧革新发力,更需要国际化的、顺畅的“道路规则”建设,比如纠纷解决机制、有保障的支付办法、司法合作规则……当然,相应的改变正在发生,刚刚过去的两会上,也有多个涉及外贸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而近几年来,外贸纠纷、诈骗一度在部分地区出现猛增,福建曾一度出现翻倍增长。专家也指出诈骗的手法趋于复杂化,但其背后“原理”“类型”并未有本质变化。我们拣选一起高增长期出现的诈骗案件,以期通过细节回顾,为多方带来思考、借鉴。价值两亿元的泰国大米,通过复杂的“贸易渠道”进入国企,但中间环节最终“卡壳”,并让多方陷入纠纷中。回望整件事,除了当时较为常见的走货、支付“路径设计”问题外,官员、国企则被指责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一线调查
泰国大米贸易案牵出国企深粮集团
2015年末,62岁的许宝仪又一次站在深圳街头。许宝仪是泰国人,泰国名为巴拉·玛那探亚,是泰国正明有限公司(Chia Meng Co., Ltd.,下称“泰国正明公司”)董事长。泰国正明公司是泰国正明集团的下属公司,这是一个家族企业,经营大米业务逾70年,是泰国十大出口商之一,它还有一个下属公司,是挽赐正明火砻有限公司(Bangsue Chia Meng RiceMill Co., Ltd.,下称“挽赐公司”)。
泰国正明公司与挽赐公司正处于麻烦当中,声称在深圳遭遇贸易诈骗,被“诈骗”大米数量50000多吨。“按照当时的汇率,价值人民币2亿多元。”深圳警方自2010年立案侦查,至今未有结案,泰国公司在广东信访数年亦无果,泰国正明集团因此承受着沉重的债务负担,这不能不使许宝仪深感忧虑。
许宝仪所述“诈骗”案件发生于2006~2007年间,涉及泰国、中国香港及深圳三地,其中有两个关键当事人,一个是泰国籍男子陈壁明(泰国名:他纳·汤翁倩),另一个是法国籍男子杨基威(老挝名:乌告·陶堪),中国国企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粮集团)也在其中扮演着一定角色。
资料显示,有“东南亚粮仓”之称的泰国一直是中国重要的大米进口国,21世纪以来,一直位居中国大米进口国的前三位,在2012年被越南、巴基斯坦超越前,更是中国大米进口的最主要来源国。但是,这其中不再有泰国正明公司的身影,自经历这番波折后,这家公司不再出口大米到中国内地。
两单大米生意
在出口大宗的大米到中国内地之前,泰国正明公司曾与陈壁明做过两单大米生意。
泰国正明公司与挽赐公司曾于2009年在香港发起对陈壁明的民事诉讼。据许宝仪向香港高等法院所作陈述,是在2005年11月,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陈壁明,他们在泰国暖它武里(Nonthaburi)陈的千亿实业有限公司(Jessy James Corporation Ltd.,下称“千亿公司”)办事处见面。陈告诉许,之前他曾出口另一家泰国公司的大米到中国,在深圳有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稳定的销售渠道,他需要在2006年中国农历新年之前在中国推出一个新的大米品牌。许宝仪认为陈的建议有吸引力。“因为它可以替我的公司打开新的业务渠道。”于是,经几次谈判,陈以香港千亿公司为买方与泰国正明公司先后签了两个订单,共计购买2725吨泰国大米,总价1435339.50美元。
根据陈壁明于2009年在香港高等法院所作陈述,他是中国血统,1955年生于泰国,在泰国长大,在台湾接受大学教育,后来曾到日本学习和到美国做生意,1995年回到泰国,做餐饮和高尔夫球练习场业务。2002年,他通过在泰国或中国香港的千亿公司出售橡胶和木材到中国。据许宝仪回忆,她曾见到过陈壁明持有的泰国籍护照和美国籍护照。
2005年12月,在这两个订单的大米交付发运前,陈壁明提出将买方由千亿公司变更为其所拥有的香港富欣贸易有限公司(Joy Rich Trading Co., Ltd.,下称香港富欣公司),原因是“这更方便从香港汇款来支付大米货款”,泰方同意,交易顺利完成,泰方也于随后收到了香港富欣公司以电汇汇来的全额货款。由于这个交易的成功,包括许宝仪在内的泰方高管“都觉得可以信任跟陈在一起做生意”。
许宝仪提到,由于这是第一次与陈壁明做生意,泰方曾要求陈对付款做出保证,陈曾提供千亿公司的支票作为担保。“当我们准备装运货物时,除了千亿公司的支票,并没有别的保证,为什么我们对陈有这么大的信任呢?”许宝仪说,“通常我们的公司跟香港、新加坡的中国客户或泰国供应商做生意,都是出于纯粹的信任,是‘中国传统式的商务’,其中涉及到很多万吨大米的口头议定,有时只是一个简单的电话。泰国正明集团通常是不会向其他定期客户要求任何付款的保证,如银行信用证或者其他担保,只因为陈是一位新的客户,所以才要求他提供了支票作为担保。”
在与陈壁明做成前述两单生意之前,泰国正明公司与中国内地的生意“做得很少,较多的是香港与新加坡,”所以很想开拓中国内地市场。2006年2月,陈壁明邀请泰国正明公司高管到深圳,目的是考察大米市场,许宝仪告诉本报记者,这是她第一次到中国内地。就在这次考察中,陈向许一行介绍了杨基威,声称杨是他的朋友和商业伙伴,也是他的销售经理,处理他在中国的大米业务。
根据杨基威在2016年1月6日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的讲述,他生于老挝,父母皆为华人,在上世纪70年代老挝政局动荡时到法国,入法国籍,曾在法国做电脑生意。2004年到深圳,先是在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做进口水果生意,2005年,因为一个机会,他拿到了一万吨大米的配额,这才开始与陈壁明一起做大米生意。杨基威告诉本报记者,正是在做大米生意期间,他认识了深粮集团的人。“深粮的董事长、总经理也都认识。”
据陈壁明在香港高等法院的陈述,他认识杨基威是因为杨是他朋友的弟弟。“再次与杨相遇是在深圳,当时他做水果生意,”陈、杨讨论了“做大米生意的可能性”,“最初的想法是以一家中国公司从泰国购买大米和在中国转售。”陈自述,正是听了杨的建议,他才在之后与泰国正明公司洽谈,完成了前述两宗大米生意。
每吨米2美元“中介费”
许宝仪回忆,2006年的一天,她在杨基威处获知,同年4月,陈壁明在深圳成立了深圳泰正明有限公司(下称深泰正明公司),方泽平、马振强为股东。“实际上,方与马是在为陈和杨持股,因为作为外国人,他们被中国法律阻止在一家中国公司直接持股,据我所知,陈是实际控制人和决策者,杨负责运营。”许宝仪回忆说。但是许的这一说法本报记者未能得到证实。而深圳的这家公司也以“正明”为名,据许宝仪回忆,事前并未向她告知,当时泰国正明集团的管理层还以为是陈壁明他们“希望与我们建立强大的业务伙伴关系”。
2006年7月,泰国正明集团希望能够出售约40000吨2004年至2005年份的陈米,许宝仪等高管与杨基威在深泰正明公司见了面,杨即向许介绍了时在深粮集团任经营部长的梅国辉,并在深泰正明公司与梅见了面。“梅先生说,他得到深粮集团的授权向海外供应商购买高至100000吨的大米,”许宝仪回忆。
梅国辉表示有意购买泰国正明公司的陈米。同月某天,许宝仪再次飞到深圳,在杨基威的陪同下到了深粮集团梅的办公室,梅看了大米样品后,同意购买3万吨陈米,杨基威要求付予深泰正明公司每吨2美元的“中介费”。
许宝仪回忆:“泰国正明集团早就知道深粮集团是中国值得信任的经营大米业务的大型国企,过去我们也曾卖过大米给深粮,数量不大,为了在中国得到一个更大和更持久的事业,我当时很高兴能有深泰正明公司来充当像这样大型交易的中间人。”
许宝仪一回到泰国,即叫人把一份《销售报价单》电邮给杨基威,让杨转交深粮集团签名盖章,很快,泰方收到发回的《销售报价单》,发现买方签名变成了杨基威,而不是梅国辉,所盖公章也来自深泰正明公司。
许宝仪回忆,之后不久,杨基威即在电话中向她解释,由深泰正明公司作为中间人先买后卖,对泰国正明公司和深粮集团做成这单生意来说都更方便、更有保证,这样做,深粮集团既可省去办理大米出口手续的许多麻烦,也可避免美元结算的汇率风险,深泰正明公司作为泰国正明公司的合作伙伴,这样做也将显著增加深泰正明公司的商业信誉,对进一步开拓中国市场有利。
对于杨的这个解释,许宝仪没有怀疑,她与泰国正明公司及挽赐公司的董事局讨论这一情况,双方董事局均认为,因为这次交易涉及的是数量非常大的大米,深泰正明公司需要在中国落实买家,必须要与深粮集团签订背靠背合同,由深粮集团购买泰国正明集团卖给深泰正明公司的全部大米,因为这样可使“不付款的风险降到最低。”许据此电话告知杨,如果深泰正明公司不能与深粮集团签订背靠背合同,泰国正明集团将不发任何大米给他们的公司。2006年8月19日,泰方收到了深泰正明公司传来的与深粮集团签订的编号为G-0047的《粮油购销合同》,盖有深粮集团合同专用章,并由总经理陈锐明签字。对这一合同,泰方未作怀疑。
65553吨大米进入深圳
因为这宗生意涉及的大米数量非常大,在许宝仪的要求下,挽赐公司也加入进来,并把与深泰正明公司之间的合同具体修正为:泰国正明公司销售陈米19980吨,挽赐公司销售9980吨。自同年9月1日起陆续发货。在发运三批陈米之后,许宝仪回忆,陈壁明打来电话,要求将尚未发送的大米变更买方:茉莉香米买方由深泰正明公司变更为香港富欣公司,巴吞香米买方变更为香港萃桦公司,萃桦公司也是陈壁明的一家公司,变更的理由是从香港汇还米款比较方便。许宝仪又一次相信了陈。
许宝仪回忆,2006年8月下旬,深泰正明公司员工根据杨基威指示与泰国正明公司联系,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询问新的茉莉香米和巴吞香米价格,同年9月17日,许宝仪到深圳,见到杨基威,杨带她去深粮集团见梅国辉,在看了样品米后,梅表示深粮集团要购买7700吨茉莉香米和3300吨巴吞米,达成口头协议。同年9月18日,泰国正明公司与香港富欣公司签订了7700吨大米的销售合同,收货人为深泰正明公司,同日,挽赐公司与香港萃桦公司签订了3300吨大米的销售合同,收货人为深泰正明公司。同年9月30日,泰国正明公司收到了深泰正明公司传来的编号为G-0049号的与深粮集团签订的购买3300吨巴吞米的背靠背合同;同年10月9日,又收到了编号为G-0048的购买7700吨茉莉香米的背靠背合同。从同年10月开始,泰方陆续发送这批大米至深圳。
以同样的方式,2006年11月,许宝仪再次受邀到深圳,由杨基威带至深粮集团梅国辉处,“梅先生告诉我,深粮希望购买2006年份的新茉莉香米,最终商定购买10000吨”,仍是由深泰正明公司充当中间人,先买后卖。同年11月底,泰国正明公司又收到了深泰正明公司发来的两个背靠背合同,编号分别是:G-0070和G-0071。
与此同时,泰方履行交易合同的大米一批批发至深圳,据泰方统计,截至2007年2月发送最后一批大米,泰国正明集团共发大米65553吨。
泰国正明集团给深圳发货停止于2007年2月,因为发现陈壁明与杨基威并不能按时付款,令人生疑。
“他们付钱的期限长,而按照合同,发货的期限短,数量又很多,后来我们不发货了,他们才付了一小部分钱。”许宝仪告诉本报记者。
许宝仪回忆,泰国正明集团的信贷付款期限通常是交货后15天,而对于陈与杨,由于把他们看成生意伙伴,就给90天甚至120天付款期,即使这样,货款仍无着落,泰方管理层愈来愈紧张,几次电话陈、杨,要求付款,“并没有从他们身上收到任何明确的信息。”
变故:发现五份假合同
2006年12月,泰方向陈和杨发出“最后通牒”,告之如收不到到期货款,将终止销售合同的执行,停止装运未发大米。在此情况下,陈、杨才同意偿还部分欠款,并在2006年12月和2007年5月间,向泰国正明公司支付3765689.12美元,尚欠213336315美元,向挽赐公司支付494699.44美元,尚欠13195416.06美元。
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2007年8月,许宝仪一行到深圳去见杨基威,在深泰正明公司办公室,被告知杨在柬埔寨,“他们还告诉我们,深泰正明公司和泰国正明集团之间将没有合资或再合作的关系,要我们离开。”随后不久,许宝仪一行又到深粮集团,见到了董事长黄明,“黄先生要求看深泰正明公司和深粮之间签订的大米买卖合同,也就是编号为G-0047、G-0048、G-0049、G-0070和G-0071的背靠背合同,在审查了合同并在计算机数据库里检查后,黄先生告诉我们,深粮集团并没有与深泰正明公司签订及执行任何合同,他说,合同上的印章是假的,总经理陈锐明也说那些合同上的签名不是他的。”许宝仪这才意识到“上当了”。
2007年8月14日,许宝仪等向泰中友好协会反映情况并求助,当日,泰中友好协会会长功·塔拍兰氏两次致函深粮集团董事长黄明,建议深粮集团目前不应与深泰正明公司合作,并告之“现需知道有关贵集团与深泰正明公司半年来的正确交易及业务往来情况,因深泰正明公司的杨基威、陈壁明等人目前与泰国大米出口商将发生重大的国际案件”。
“在收到这些函件后,深粮集团没有理睬,”许宝仪回忆,“深粮集团也并没有中止与深泰正明公司的合作关系,照常进行大米交易,而且深粮集团也拒绝出具有关那五份合同是假合同的书面证明。”
正在泰国正明公司管理层深感忧虑之时,2007年8月16日,他们又突然收到深泰正明公司发来的律师函,律师函“郑重申明”:“由于该批大米变质且有可能导致腐烂,且深泰正明公司难以承担由此产生的巨额费用,请贵司在30天内给予处理或取回货物。”同年8月31日,泰方派出的全权代表与深泰正明公司代表在深圳举行大米贸易问题谈判,许宝仪回忆,深泰正明公司仅派出一名律师出席,“会谈一开始,它的律师就背离双方议定议题,而是提出泰中友好协会向其合作伙伴发出了诋毁深泰正明公司的信函问题,要求我们解释清楚,消除影响。”谈判不欢而散。
在泰国正明集团仍在追索大米货款的情况下,2008年6月,深泰正明公司被陈壁明注销。
2015年12月21日,本报记者在深粮集团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罗先生处得知,原经营部长梅国辉早已辞职,“是在2009年或2010年辞的,之后就跟这边没联系了,”而辞职的原因,据介绍,是因为梅“造成很多应收账款,管控出了问题,调离岗位,之后没多久就辞职”,而当时被调离岗位,“跟泰国正明集团的案件没有关系。”泰方亦不能联系到梅国辉。一种说法是,梅已移民国外,但未得证实。本报记者曾尝试联系梅,亦未能成功。
深粮集团的角色
关于泰国正明集团与陈壁明、杨基威之间的大米交易,据统计,共56605吨大米货款未获支付,按照当年汇率,价值逾2亿元,许宝仪声称是遭遇诈骗,大米被非法侵占,深粮集团在这当中扮演什么角色?许宝仪认为,“一,几宗生意都是在深粮集团梅国辉的办公室谈成的,之所以做这个生意,是因为信任深粮集团,如果没有梅出面,不可能做这个生意;二,尽管当初深粮集团不承认跟深泰正明公司做生意,后来知道,深粮集团买了它的绝大部分大米,在知道他们进行诈骗的情况下还与他们做生意,等于销赃。”
本报记者了解到,泰国正明集团知悉深粮集团与深泰正明公司之间的生意往来详情,是在泰国警方介入之后,2012年,泰国警方就陈壁明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致函中国司法部,请求刑事司法协助,同年8月27日,中国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刑事司法协助处致函泰国检察总长,进行了答复。关于深泰正明公司的情况,复函介绍:其法人为方泽萍(出资人民币95万元)、监事陈干锦(出资人民币5万元),公司股东为方泽萍、陈干锦,2006年8月陈干锦将5%的公司股份转让给马振强,2007年7月,方泽萍、马振强将公司所有股份转让给香港的千亿实业有限公司,随后,公司更名为泰正明(深圳)贸易有限公司,法人TANATANGWONGCHAI(记者注:此为陈壁明英文名)。复函答复说,来函提供的销售合同号码:基(G)0047、0048、0049、0070、0071均属虚假合同,合同的公章和陈锐明的签名均系伪造。
在这份答复材料中,还附带了深粮集团提供给深圳警方的情况报告,详细介绍了深粮集团与深泰正明公司业务往来情况,据介绍,深粮集团与深泰正明公司的业务全部发生在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期间,有三类:储备业务、采购业务及销售业务,其中以采购业务为主。储备业务只发生一宗,为此,2006年8月9日深粮集团曾与深泰正明公司签订编号为G-0047合同。2006年11月至2007年10月期间,深粮集团曾与深圳泰正明公司签订十二份采购合同,编号分别为:G-0070、G-0084、G-0085、G07020(补充协议为G07020A)、G07029、G07035、G07036、G07048、G07052、G07054、G07066(补充协议为G07066A)、G07067,12份合同约定采购货物数量合计为43620.4吨,实际履行情况为:深泰正明公司实际交货数量42709吨,金额12326.11万元,深粮集团已付清该采购货款。
该报告也提到,深粮集团未与深泰正明公司签订涉及刑事案的“G-0047、G-0048、G-0049、G-0070、G-0071”五份合同,在这五个合同编号中,深粮集团与深泰正明公司使用过G-0047和G-0070两个编号签订过合同,但版本不同,如G-0047号合同的不同点有:货物数量、单价和总价均不同;真实签订的G-0047合同为2页,涉刑事案的G-0047合同只有1页;真实签订的G-0047合同有第九条及第十条关于“货物轮出”(即粮食储备)的特别约定,而涉刑事案的G-0047合同没有该内容。
根据获悉的上述情况,泰国正明公司认为,“深粮集团是这一合同诈骗案的最大得利者,”因为“通过计算,深粮集团从深泰正明公司购入的42709吨大米的价格,约2880元/吨,这明显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
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深粮集团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罗先生则对集团卷入这宗跨国案件叫苦不迭,“已经有10年了,还老缠着我们,如果我们违法,你就起诉,如果我们做了诈骗,你就报案!”他向本报记者介绍,贸易分外贸与内贸两种,深粮集团与深泰正明公司之间所做生意是纯粹的内贸,而深粮集团在购进这些米时,查过其海关、商检等手续,都是齐全的,“没有质量问题,也没有走私这类问题”,因此也就“视为合法的”。
关于“陈米”问题,这位罗姓负责人特别提到,从深泰正明公司购进的米,“和社会上的米基本差不多,就是稍微旧一点”,“国产的米,放的时间比较短,因为含的水分比较高,超过15%了;如果是泰国的米,长于热带地区,水分容易蒸发,进来后,水分基本都在14%以下,这样保管的时间就可以延长很多。”他告诉本报记者,对于储备粮的购进,国家对水分定有标准,“这批米,我们也检测过,水分合格,商检报告合格,就买了。”
在这位罗姓负责人看来,“泰国正明公司应该首先证明上游的关系是诈骗,然后再说后面的问题,”深粮集团“没有跟泰国公司签过一份合同”,不应该“跑过来缠着我们,我们还要做生意呢,”而公安部门也已来深粮集团调查过多次,“主要看有没有对价支付。”
泰国、香港、深圳三地的司法介入
2007年,在与陈壁明、杨基威“决裂”后,泰国正明公司找深粮集团无果,便在泰国报案,泰国警方发出通缉令,陈壁明在泰国被抓,许宝仪告诉本报记者,“当时因为没有深粮集团出具的那五份合同造假的证明,泰国检方无法起诉,陈重获自由。”直到2012年泰国警方致函中国司法部寻求司法协助,拿到有关证明,陈于2014年再次被抓,后交500万泰铢取保,等法院再次开庭审理,陈已弃保消失,至今下落不明。本报记者亦未能联系到陈壁明。
同样因为缺乏这份证明文件,2009年,泰国正明公司及挽赐公司在香港以民事纠纷将陈壁明及香港萃桦公司、千亿公司、富欣公司及深泰正明公司起诉至香港高等法院,此案几经开庭,2012年11月判决被告将共2500多万美元货款偿还原告。
2010年4月9日,许宝仪到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报案,警方立案。本报记者获知,深圳警方曾两次向深圳市检察院报送批捕杨基威、方泽萍等人材料,均未获批。2016年1月4日,深圳市检察院有关部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2010年、2011年,深圳市公安局两次向检察院报捕,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均出具不予逮捕的决定,并同时给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朝哪些方向去查,指导公安机关进行相应侦查,”但是自2011年来,“公安机关没有再报过来。”
本报记者曾在2016年1月6日、18日两次电话采访杨基威,杨基威说,他在2010年曾“被关了37天,”后取保候审,现仍在深圳,在做红酒生意。针对指控,杨表示,“中国有中国的法律,如果真像他们所讲的,我还会在外面吗?还会有自由吗?”杨自辩,在深泰正明公司,他并不是操控者,只是“帮他们跑合同的。”而“这个事情,主要是泰国方面跟香港方面的问题,经侦也查了,客户把钱打给深泰正明公司了,深泰正明公司拿到钱了,”一部分用于做开支、进设备等,“大部分的钱汇到了香港,香港不汇到泰国,这跟中国内地无关。”而对于那五份被认为是假造的背靠背合同,杨同样否认与自己有关:“鬼才知道是怎么做出来的。”
对于此案迟迟不见结果,泰国正明公司曾以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人员“不作为”向深圳市检察院提出控告,2015年12月30日,泰国正明公司收到检察院出具的“信访答复函”:“没有发现控告人所称的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办案人员存在‘消极不作为,本案侦办工作实际被搁置’等情况。”答复函还说,深圳市检察院发函要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说明本案侦查情况,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做了答复,主要内容有:
经侦支队已按照“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逐一进行补充侦查;由于深泰正明公司财务账册至今下落不明,无法进行司法审计;犯罪嫌疑人陈壁明仍在逃,相关证人的证言不一,又无其他证据材料予以佐证,主要事实仍无法查清;部分公司涉及香港公司,市公安局发函要求香港警方配合追查,但香港警方至今未复函;2015年,深圳市公安局向广东省公安厅请示境外协助调查,省公安厅上报公安部,正等待批复。
本报记者了解到,在报捕材料两次被深圳市检察院退侦后,泰国正明公司的代表曾于2013与2014年几次面见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警察,就办案情况进行沟通,据泰国正明公司代表林心祥介绍,在2014年2月的一次沟通中,警方曾解释了“证据不足”的问题:一是香港的富欣等公司和深圳的泰正明公司,与泰国正明公司关系,是否为合作与共同掌控的关系问题;二是因为正明公司所发大米存在质量问题,这点有许多专业人士的证言,这才造成拒付货款问题。2015年12月29日,本报记者曾向深圳市公安局发出采访函,2016年1月6日,获得答复:办案单位不接受采访。
许宝仪则会时时感到懊悔。“我太爱做生意了,”她告诉本报记者,“当时想着新加坡与香港的生意都做成功了,中国内地还没有做到,遇到一个会讲泰国话的来帮我开拓中国市场,所以才容易被骗。”许宝仪说,现在泰国正明公司因为此事每年要还银行利息达6000万铢,“所以这些年做的生意,仅能维持还利息而已。”
红网永州站4月6日讯(通讯员 龚培梁)日前,道县已全面完成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任务,撤并乡镇2个,合并减少建制村217个,建制村减幅40%,超额完成市定并村任务。在区划调整过程中,道县纪委、监察局强化监督检查,全程高举“纪律之剑”,为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和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实施之前,出台了“十个严禁”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要求基层党组织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落实“十个严禁”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组织和个人实行“一案三查”,给党员干部戴上“紧箍咒”。工作伊始,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督查问责组,会同组织、财政、审计、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各项政策和“十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经常性巡查。向社会广泛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苗头性问题,对被举报反映属实的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4人次。半月进行一轮监督检查,将撤并乡镇和建制村的工作纪律、作风建设、资产登记、财物管理情况等列入重点督查内容,通报和处理7人次,并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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